日常用品看起來不起眼?跑步機過去是囚犯的刑具,踩8小時不停=爬半座聖母峰

家中的日常用品我們每天都在用,但又有誰會想到這些生活品原本的用途,是用來做什麼的?有一名網友就整理出五種日常用品的起源,讓人看完影片之後,真的是深深的大吃一驚,從來沒想過原來這些東西以前跟以後的用途會差這麼多!


 

1.跑步機。


 
其實在1800年時,跑步機是給囚徒專用的「刑具」!犯人每天都要花68小時在跑步機上面踩,距離等同於爬過半座聖母峰。後來1911年被改良過,直到1970年,在跑步機上慢跑的風氣才漸漸盛行。
 

2.電鋸。


 
1830年由德國醫生發明,為了擴張女性的產道,協助分娩用的工具。直到1920年後,才廣泛用於鋸木。

 

3.凡士林。


 
凡士林是由22歲的英國化學家發現,但其實最先利用凡士林的人,是挖石油的工人,他們會拿鑽井的殘留物來塗傷口,加速復原,研發者羅伯瑞用自己的皮膚測試之後,也大力推廣。
 

4.氣泡紙。


 
其實氣泡紙的發明是因為有人想研發出一種一面是紙,一面是塑膠材質的特殊壁紙,結果失敗變成了現在的氣泡紙。
 

5.李施德霖。


 
19世紀時,用來清潔手術工具!1900年演變成消毒地板專用藥水,還可以做成淋病解藥。後來又到1914年,人們才發現它有潔牙功能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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